2/22 倒數174天
昨天陷在民法的無權處份和無權代理中
今天開始下筆了,
一題搞了我快二個小時…
二題就花了四個小時!
但是還有一題一直遲遲寫不下去!

一、兄弟甲乙二人平日不務正業,甲終日酗酒,乙則淪為慣竊。97 年3 月1 日,甲正要騎機車出門找朋友,明知乙也準備出門到迪化街的年貨街行竊,於是順道載送乙到迪化街口放乙下車,乙順利竊得現金上萬元。甲的刑事責任如何?(25 分)

這一題的徵點應該是在於幫助行為與既遂結果有無因果關系吧!實務和學說見解歧異…
讓我下不了手…

二、甲因債務糾紛動手殺乙,見乙受重傷後,甲又反悔,趕緊將乙送醫。到了醫院後,醫院因為設備不足而拒收。甲又將乙轉送大型醫院,不過到達大型醫院時,乙已經因為失血過多而死亡。甲的刑事責任如何?(25 分)
這一題的徽點是在中止犯成立要件中的『結果發生是否能有中止未遂成立的可能』:林山田老師把這樣的例子以『犯行未既遂』來做解釋;刑法§27中的結果不發生是例式規定,結果不發生指的是法益並沒有受到侵害!還是有成立準中止犯的可能。

在寫這一題的時候,我不知道該把準中止犯的討論放在哪邊…是在客觀後直接討論。還是罪責方面討論

看完補習班的觴題…我快吐血了…我好想要李允呈老師解題班的擬答唷…

不敢拿給老師改!怕老師會吐血…
果真寫了題目之後…才發現自己在句子與句子之間常常不知道該如何連結!

 

想請問有沒有人有上李允呈老師的題庫班!
因為我們的題庫不是李老師上的!我就沒上了!
上李老師的課,要下筆想用他的法理去解!可是沒看過老師的解題方式
…下不了手呀!
如果有的人可以跟我聯絡…傳訊息給我!謝謝!
或許可以看看有哪些資料可以交換!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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